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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寫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時,應選擇一個具有研究價值的法學主題。在確定了研究方向后,開始收集和整理相關的法律文獻、案例以及法條。接著,構建論文大綱,明確論文的結構和主要觀點。在撰寫過程中,要確保論證邏輯嚴密,以法律原理和法律條文為支撐。最后,對論文進行多次修改和校對,確保語言準確、格式規范。
2、法律的善惡決定了人們對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邏輯起點和價值基礎,只有善法――以人權保障為宗旨的法律,才能獲得社會主體的普遍認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實施才能促使人們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3、學生畢業論文的最終成績=指導教師評分×20%+評閱人評分×40%+答辯評分×40%。在畢業論文評定表中,指導教師、評閱人和系主任意見及簽名一律要求手寫。指導老師和評閱人的評分要公正、客觀,論文評語應詳細具體,要寫出評分理由,指出論文優缺點,做出是否推薦參加答辯的結論。
1、第二,從正當法律程序的角度來看,死刑永遠剝奪了罪犯對新的證據和新的法律所可能享有的利益,在此意義上,死刑絕對是不公正的。
2、各個國家的國情不同,目前從我國的國情來看,廢除死刑還不太可能,死刑的作用是兩面的,一方面它確實震懾了不少危險分子和不穩定分子,另一方面在我國雖然死刑但每年仍然有不少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其大的案子,這也是有人提出要廢除死刑的原因。
3、在一定程序下,死刑可以被轉化為判處死緩,是一種法律手段的使用,對于犯罪人肉身的懲罰可能得到減輕,訴訟可能得到更好的可控制性和可預測性。判死緩有其利弊兩面性。從肯定的角度看,判死緩可以更好地矯正罪犯的行為,幫助罪犯改過自新,并從根本上從計劃外的“執行死刑”中解救出來。
4、注意: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不適用死刑;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只適用罪大惡極的,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適用死刑緩期執行二年執行,如果在兩年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的,可以改為無期徒刑或者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注射死刑又是現代死刑中相對最沒有痛苦的一種死法,最 早出現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其主要目的就是讓罪犯沒有任何痛苦安詳的死去。經過多 方面痛感神經測試,美國相關專家已經聲明這種死刑對犯人帶來的生理上的痛感幾乎為 零。
1、人們對死刑的存廢之爭何以如此“曠日持久”的“爭執不休”?這其中的原因固然復雜,但歸根結底還是人類對其自身,尤其是人性方面認識的局限性造成的,死刑正是因為直接涉及了“生命”這一神圣的權利而成為了人們爭論的焦點。
2、關于死刑存廢的犯罪學思考死刑(death penalty)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方法,又稱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罰體系中諸刑罰方法中最重的一種,因而又稱極刑(great punishment)。死刑是憑借從肉體上消滅犯罪分子的手段來懲罰犯罪并防衛社會的刑法手段。
3、死刑存廢的反復暗示著“死刑保留論”頑強的生命力。可以說,廢除死刑任重而道遠。 死刑存廢論的分歧,實質是傳統刑罰報應論和預防論與人道主義、人文關懷沖突的結果。我國作為保留死刑的國家之一,大多數學者提出折衷的“死刑限制論”,作為我國刑罰發展的目標。
4、我國是一個死刑適用范圍廣泛的國家,學界對死刑的存廢亦爭論不一。是借鑒外國廢止死刑的經驗趕文明發展之趨進而從刑法典上摒棄死刑,抑或是保持治亂世用重典的立法指導思想繼續擴大死刑的適用范圍?本文擬就死刑在我國存廢的命運作出些許法理探討。